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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减税红包来了。
2021-07-28 来源: 来源新华社
本文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10月1日起。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
2.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3.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4.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和共享实现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5.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专家认为,本次国常会政策针对大城市新进就业人群的租房需求,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渠道上有所突破,并开始重视租赁企业的经营压力,通过减低税负来增加企业信心,保证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长远发展。
“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1年的重点任务。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密集出台政策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5月12日、14日召开了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1年的重点任务。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密集出台政策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5月12日、14日召开了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次国常会降低租赁企业税负,释放了政策层面试图降低租赁企业运行成本来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发展的意图。不过,应看到此前“爆雷”过的长租公寓企业的经营压力依然较大,后续在支持租赁企业发展的政策层面上,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以及人才政策等方面持续性和综合性发力。
资料来源:新华社 证券日报